● 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
● 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
本报讯 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出解读。文章中称,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应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的事项、掌握的权力以及应负的责任。
文章表示,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主要领导干部,有的还是高级领导干部,如***、薄熙来、刘志军等,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前几年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1/3以上。
文章提出,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式。应按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的事项、掌握的权力及应负的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一些地方推行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等,值得借鉴。
文章指出,要完善上级党委或纪委常委成员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让他们感觉到上级党委或纪委对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负责任的情况是关心的,也是了解的,督促他们更好地正确行使权力、发挥主要领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