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
中国的封建社会有一沿袭上千年的弊俗陋习——溺杀女婴。此恶习的根源,在于“重男轻女”、“男尊女卑”思想。张壁1927年出生于农村,由于是长女,被养了下来,但她的妹妹刚生下来就被送给别人做童养媳,一岁左右就死了。
男女平等观念真正得以贯彻,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土改分田地时,男的一份,女的同样获得一份。对女性可以获得同样土地,张璧深觉震撼:“旧社会男的在户籍里算丁,女的什么都不算。土改中女的同样分得一份土地,首次获得经济权,这是翻天覆地的变革。”
婚姻家庭
百年前,男子多三妻六妾,女子则必须从一而终; 百年后,网恋、闪婚甚至不婚,女人都能“我的地盘我做主”。
百年前,“鬼妻”、“公鸡代婿女”无一不过着泣血的生活;百年后,“剩女”无须躲躲闪闪,“独女”也变得理直气壮。
这一百年来,在婚姻和家庭里地位与命运的变迁中,广州妇女究竟走过了一条怎样的路呢?
清末民初
多妻盛行富豪娶妾过百
苦命女子竟与公鸡拜堂
“我的曾祖母、祖母和母亲的命运,可以说是旧社会广东女性在婚姻中悲剧命运的写照。”今年已83岁高龄、祖籍汕头的原广东省妇联主任张璧说。她说,她的曾祖母嫁给曾祖父后,因没有生育便被一纸休书送回了家。结过婚的她不能再嫁,于是便捡来一个男孩抚养,以度余生。那个男孩就是她的祖父。祖父成年后,娶妻成家,可是,结婚没多久,祖父便因病身亡,留下一遗腹子。祖母从此也不能再嫁,更悲惨的是,孩子很快夭折。于是,祖母又捡来一个孩子养育,那就是张璧的父亲。父亲尚未成年,祖母便收留了一个前来讨饭的女孩做童养媳,那就是张璧的母亲。母亲长大后,跟父亲成婚。可是,张璧的父亲在生育了四个孩子后,30来岁便英年早逝。于是,张璧的母亲也守寡至终老。
“那时候,男子可三妻六妾,女子须从一而终。”张璧感叹道。1912年的《暂行新行律补充条例》还明确地承认了妾的存在。时人胡术安记载说:广东多妻制盛行,社会上咸以妻妾之多寡视其人财产之丰啬……闻某富豪有胡椒树一百零八株,而竟娶一百零八妾。每妾各收一株之利益,以为饮食服饰之费。
“在婚姻和家庭中,妇女毫无地位和尊严可言。”张璧说,当时,很多对婚姻恐惧的女子,到了一定的年龄,便自行易辫而髻,通过这种仪式,以示矢志不嫁,独自终老。她们被称为“自梳女”。在广州市天河黄村、棠下等地,至今仍生活着一些永不言嫁的“自梳女”。
更令人发指的是,当时一些侨居国外的子弟,适逢婚龄希望在家乡找一女子为妻,以便照顾年迈的父母。可千里迢迢,回乡不易,便由父母物色一女子。但到了完婚之日,与女子拜堂的却是一只公鸡。婚礼的当晚,公鸡还要缚在新房中与新娘共度良宵。很多女子,终其一生,都没有见到自己的丈夫。
民国时期
教堂结婚或办集体婚礼
结婚需取得“婚检”证明
1943年,番禺江村一个贫寒家庭的女子江清秀嫁进一个地主家庭。可将与她相伴一生的“丈夫”只是一块木头。她的婆婆林金意,有个儿子叫苏尚美,在7岁时死了。可是她却说儿子成了“仙”,于是做了一个代表她儿子的木头人,胁迫17岁江清秀嫁给木头人做妾。
民国时期,童养媳、自梳妇、冥婚等旧的婚姻制度的产物仍存在。不过,政府也开始设法干预旧式婚俗。1915年的民法草案中规定:夫妻不相和谐,两愿离婚的,得离婚。很多青年男女公开自由恋爱,拒绝媒人言婚,反对父母包办婚事。
张璧说,当时,很多开明的、有钱人家的婚礼都在教堂举行了。新郎身穿黑色绒西装,新娘身穿素白色婚纱。政府还号召青年参加政府主办的集体婚礼,结婚要向政府申请取得“婚姻注册许可证”作为合法婚姻的依据,同时双方还要取得健康检查证明书,犹如今天的“婚检”证明。1946年11月,广州市曾举办了一场集体婚礼,由市长证婚。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
婚姻有自主有组织安排
婚礼要背诵毛主席语录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确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对于中国妇女来说,新中国的成立,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地位的改变。”如今已经满头银发的张璧,说起当年丈夫对她的追求,言语之间仍然有些许的骄傲。
张璧和丈夫是在革命工作中结识的。“他12岁就参加了党的地下工作,16岁时,迫于家庭的压力,娶了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妻子,但根本毫无感情可言。”她说,新中国成立后,他和妻子离了婚。”后来,他就开始追我了。
“我们是两个铺盖合在一起,组织给开了个晚会,大家吃了些糖果和瓜子,就算是结婚了。”原广州市妇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碧娴说起她的婚恋故事,哈哈大笑。她说,她的丈夫出身大地主、资本家家庭,在讲究门第的旧时代,他不可能跟小店员家庭出身的她结合。“是革命的洪流把我们冲到了一起!”
李碧娴说,当时的婚姻,当然再也不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但也有不少婚姻是由组织安排的。
在当时的简单婚礼中,背诵毛主席语录必不可少。新人先向毛主席像鞠躬,右手握拳,举于肩上,当众背诵一段毛主席语录,“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改革开放后
剩女不用羞独女不用愧
网恋和闪婚不是新鲜词
“我们那时拍拖,都是偷偷的,最多是到五层楼那里逛逛公园,牵牵手。”李碧娴说,现在条件好了,年轻人恋爱结婚,花样多了,观念也越来越新潮了。
改革开放后,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广州,在婚姻、家庭方面,女性掌握了更多的自主权。在恋爱方式上,可以自己寻找意中人,也可以通过婚姻介绍所,时尚潮女还通过网络恋爱。“剩女”不再要躲躲闪闪,“不婚”也变得理直气壮,闪婚、隐婚都已经不再是新名词。
在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也逐渐在改变。南方医院肾内科室主任、中科院院士侯凡凡就曾说,她之所以能潜心进行科学研究,主要是她的母亲和先生给了她全力的支持。作为一名女科学工作者,她对家庭、对儿子的照顾相对较少,而她的先生帮她弥补了这一缺憾。
革命志士群英谱
女性为争取解放
“抛头颅洒热血”
女性争取自由与解放、维护自身权利的道路从不平坦。
何香凝、蔡畅、邓颖超、高恬波、陈铁军、宋维静、许广平……在广州妇女的百年历史上,有着太多夺目的面孔。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无数巾帼英雄走上革命道路,更有无数的广州妇女在革命中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让我们记住这些革命志士的名字:
陈铁军,《刑场上的婚礼》的主人公,1928年2月6日,陈铁军和革命伴侣周文雍由于叛徒告密被捕,双双走上刑场,让敌人的枪声奏响自己婚礼的礼炮;
高恬波,广东省第一位女党员,大革命失败后,她在白色恐怖中按照党的要求转移到农村坚持革命。1929年12月,由于叛徒出卖,高恬波不幸被反动派逮捕。反动军阀对她威逼利诱,逼她投降说出党的秘密。但高恬波始终横眉冷对,最后英勇就义,牺牲时年仅31岁。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0-03/03/content_883602.htm
中国的封建社会有一沿袭上千年的弊俗陋习——溺杀女婴。此恶习的根源,在于“重男轻女”、“男尊女卑”思想。张壁1927年出生于农村,由于是长女,被养了下来,但她的妹妹刚生下来就被送给别人做童养媳,一岁左右就死了。
男女平等观念真正得以贯彻,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土改分田地时,男的一份,女的同样获得一份。对女性可以获得同样土地,张璧深觉震撼:“旧社会男的在户籍里算丁,女的什么都不算。土改中女的同样分得一份土地,首次获得经济权,这是翻天覆地的变革。”
婚姻家庭
百年前,男子多三妻六妾,女子则必须从一而终; 百年后,网恋、闪婚甚至不婚,女人都能“我的地盘我做主”。
百年前,“鬼妻”、“公鸡代婿女”无一不过着泣血的生活;百年后,“剩女”无须躲躲闪闪,“独女”也变得理直气壮。
这一百年来,在婚姻和家庭里地位与命运的变迁中,广州妇女究竟走过了一条怎样的路呢?
清末民初
多妻盛行富豪娶妾过百
苦命女子竟与公鸡拜堂
“我的曾祖母、祖母和母亲的命运,可以说是旧社会广东女性在婚姻中悲剧命运的写照。”今年已83岁高龄、祖籍汕头的原广东省妇联主任张璧说。她说,她的曾祖母嫁给曾祖父后,因没有生育便被一纸休书送回了家。结过婚的她不能再嫁,于是便捡来一个男孩抚养,以度余生。那个男孩就是她的祖父。祖父成年后,娶妻成家,可是,结婚没多久,祖父便因病身亡,留下一遗腹子。祖母从此也不能再嫁,更悲惨的是,孩子很快夭折。于是,祖母又捡来一个孩子养育,那就是张璧的父亲。父亲尚未成年,祖母便收留了一个前来讨饭的女孩做童养媳,那就是张璧的母亲。母亲长大后,跟父亲成婚。可是,张璧的父亲在生育了四个孩子后,30来岁便英年早逝。于是,张璧的母亲也守寡至终老。
“那时候,男子可三妻六妾,女子须从一而终。”张璧感叹道。1912年的《暂行新行律补充条例》还明确地承认了妾的存在。时人胡术安记载说:广东多妻制盛行,社会上咸以妻妾之多寡视其人财产之丰啬……闻某富豪有胡椒树一百零八株,而竟娶一百零八妾。每妾各收一株之利益,以为饮食服饰之费。
“在婚姻和家庭中,妇女毫无地位和尊严可言。”张璧说,当时,很多对婚姻恐惧的女子,到了一定的年龄,便自行易辫而髻,通过这种仪式,以示矢志不嫁,独自终老。她们被称为“自梳女”。在广州市天河黄村、棠下等地,至今仍生活着一些永不言嫁的“自梳女”。
更令人发指的是,当时一些侨居国外的子弟,适逢婚龄希望在家乡找一女子为妻,以便照顾年迈的父母。可千里迢迢,回乡不易,便由父母物色一女子。但到了完婚之日,与女子拜堂的却是一只公鸡。婚礼的当晚,公鸡还要缚在新房中与新娘共度良宵。很多女子,终其一生,都没有见到自己的丈夫。
民国时期
教堂结婚或办集体婚礼
结婚需取得“婚检”证明
1943年,番禺江村一个贫寒家庭的女子江清秀嫁进一个地主家庭。可将与她相伴一生的“丈夫”只是一块木头。她的婆婆林金意,有个儿子叫苏尚美,在7岁时死了。可是她却说儿子成了“仙”,于是做了一个代表她儿子的木头人,胁迫17岁江清秀嫁给木头人做妾。
民国时期,童养媳、自梳妇、冥婚等旧的婚姻制度的产物仍存在。不过,政府也开始设法干预旧式婚俗。1915年的民法草案中规定:夫妻不相和谐,两愿离婚的,得离婚。很多青年男女公开自由恋爱,拒绝媒人言婚,反对父母包办婚事。
张璧说,当时,很多开明的、有钱人家的婚礼都在教堂举行了。新郎身穿黑色绒西装,新娘身穿素白色婚纱。政府还号召青年参加政府主办的集体婚礼,结婚要向政府申请取得“婚姻注册许可证”作为合法婚姻的依据,同时双方还要取得健康检查证明书,犹如今天的“婚检”证明。1946年11月,广州市曾举办了一场集体婚礼,由市长证婚。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
婚姻有自主有组织安排
婚礼要背诵毛主席语录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确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对于中国妇女来说,新中国的成立,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地位的改变。”如今已经满头银发的张璧,说起当年丈夫对她的追求,言语之间仍然有些许的骄傲。
张璧和丈夫是在革命工作中结识的。“他12岁就参加了党的地下工作,16岁时,迫于家庭的压力,娶了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妻子,但根本毫无感情可言。”她说,新中国成立后,他和妻子离了婚。”后来,他就开始追我了。
“我们是两个铺盖合在一起,组织给开了个晚会,大家吃了些糖果和瓜子,就算是结婚了。”原广州市妇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碧娴说起她的婚恋故事,哈哈大笑。她说,她的丈夫出身大地主、资本家家庭,在讲究门第的旧时代,他不可能跟小店员家庭出身的她结合。“是革命的洪流把我们冲到了一起!”
李碧娴说,当时的婚姻,当然再也不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但也有不少婚姻是由组织安排的。
在当时的简单婚礼中,背诵毛主席语录必不可少。新人先向毛主席像鞠躬,右手握拳,举于肩上,当众背诵一段毛主席语录,“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改革开放后
剩女不用羞独女不用愧
网恋和闪婚不是新鲜词
“我们那时拍拖,都是偷偷的,最多是到五层楼那里逛逛公园,牵牵手。”李碧娴说,现在条件好了,年轻人恋爱结婚,花样多了,观念也越来越新潮了。
改革开放后,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广州,在婚姻、家庭方面,女性掌握了更多的自主权。在恋爱方式上,可以自己寻找意中人,也可以通过婚姻介绍所,时尚潮女还通过网络恋爱。“剩女”不再要躲躲闪闪,“不婚”也变得理直气壮,闪婚、隐婚都已经不再是新名词。
在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也逐渐在改变。南方医院肾内科室主任、中科院院士侯凡凡就曾说,她之所以能潜心进行科学研究,主要是她的母亲和先生给了她全力的支持。作为一名女科学工作者,她对家庭、对儿子的照顾相对较少,而她的先生帮她弥补了这一缺憾。
革命志士群英谱
女性为争取解放
“抛头颅洒热血”
女性争取自由与解放、维护自身权利的道路从不平坦。
何香凝、蔡畅、邓颖超、高恬波、陈铁军、宋维静、许广平……在广州妇女的百年历史上,有着太多夺目的面孔。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无数巾帼英雄走上革命道路,更有无数的广州妇女在革命中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让我们记住这些革命志士的名字:
陈铁军,《刑场上的婚礼》的主人公,1928年2月6日,陈铁军和革命伴侣周文雍由于叛徒告密被捕,双双走上刑场,让敌人的枪声奏响自己婚礼的礼炮;
高恬波,广东省第一位女党员,大革命失败后,她在白色恐怖中按照党的要求转移到农村坚持革命。1929年12月,由于叛徒出卖,高恬波不幸被反动派逮捕。反动军阀对她威逼利诱,逼她投降说出党的秘密。但高恬波始终横眉冷对,最后英勇就义,牺牲时年仅31岁。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0-03/03/content_8836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