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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意无断绝,此去随所遇。晚风吹行舟,花路入溪口。际夜转西壑,隔山望南斗。潭烟飞溶溶,林月低向后。生事且弥漫,愿为持竿叟。


    公安部:涉案者非正常死亡领导一律先停职

    新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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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 由 新聪 周三 三月 31, 2010 3:15 am

    领导不重视导致死亡案,一律先停职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日前在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中表示,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清问题,严肃处理。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

      刘金国表示,虽然公安部高度重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持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仍屡有发生,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地要组织督察人员,对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有没有部署、基层所队采取了哪些措施、一线民警是否了解。此外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清问题,严肃处理。

      近期媒体频繁曝光涉案人员在看守所死亡案件,如四川绵阳盐亭县五龙乡民政办原主任蒲泽民在盐亭县看守所死亡,江西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等。目前地方已陆续有政策出台,如河南公安厅日前规定,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县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要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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