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惨案发生的社会原因,不能丧失大是大非的原则,毫无节制地同情邪恶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12日下午,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发生一起凶杀案,造成2死5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
惨绝人寰的南平惨案血犹未干,悲剧又在合浦重演,花季少年惨遭荼毒,再次刺痛国人神经。据报道,合浦凶案凶手杨某,40岁,早年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几年前患上精神病。三天前,杨某曾因一些纠纷用刀将邻居的头砍伤。年届不惑,从医经历,拿小学生下手……杨某简直就是南平惨案凶手郑民生的翻版!
暂时还没有证据表明,依样画葫芦的杨某是受到郑民生的“启迪”,但南平惨案发生之后,一些媒体以及某些社会精英对此的种种反应,确实值得人们深思与醒悟。回眸南平案,杀人者郑民生成了媒体追踪的“明星”,关于他的报道连篇累牍,铺天盖地,某些所谓的“剖析”给社会传达了这样的信息:郑民生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报复社会乃因际遇坎坷、命运多蹇、人生失意,是“社会不公”把他逼上杀人路,甚至有人还说“社会把好人逼疯了”。与此判若云泥的是,饱受丧亲之痛的受害者反而被淡漠了。数天前,郑民生一审被判死刑,他在庭上情绪一度失控,吼叫着要上诉,几度导致庭审陷入僵局。罪该万死的郑民生,面对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不但毫无愧疚与悔意,而且还鸣冤叫屈,天理何在?正义何在?谁又能说,他人性泯灭、顽抗到底的嚣张,与态度暧昧甚至抱以同情的“理性反思”没有干系呢?
合浦凶案发生之后,按照惯例,又会有某些“理性”声音泛起,从底层公民生存状态、精神病人管理现状,进而探及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声音,最终又可能汇成一个结论,杨某也是社会的牺牲品。
当杀人事件面向陌生人群(尤其是妇孺等弱势群体),这种“报复社会犯罪”确实需要穿透案件迷瘴,理性地剖析犯罪的深层社会原因,从而有的放矢,给转型期的失意者、正受社会遗弃的边缘人、社会底层群体更多的制度关怀,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避免复仇的畸形心理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与此同时,检讨体制之失,修补制度之罅,让社会平稳渡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社会矛盾尖锐期和社会问题多发期。但是,反思与检视是有前提与界线的,那就是千年不易的道德与正义底线。敬畏和尊重生命,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自古皆然的正义底线,是不容讨价还价的。
反思惨案原因,既不能把犯罪分子个人的罪行完全归咎于社会,把社会成因当作他们侵害他人权利、剥夺他人生命的正当理由,不能由此冲谈道德与非道德、罪与非罪、正义与非正义之大义,更不能混淆是非,不但对万恶的杀人者不予谴责与唾骂,反而滥施同情。要知道,丧失大是大非大原则,毫无节制地同情邪恶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它不但会对有犯罪倾向者产生强烈的心理暗示与示范效应:个人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社会发泄,用暴力手段报复社会,专拿弱者下手,滥杀无辜,“犯罪非我之罪”而不必负疚。从“杨佳案”、“南平案”到今天的“合浦案”,虽然动机不一、手段各异,但其邪恶之处不是一脉相承吗?更危险的还在于,它将消弭国家法治,颠覆社会伦理。当惨遭飞来横祸的受害者被放置一边,杀人者反而被原谅、被同情,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正义可言?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0-04/14/content_930530.htm
12日下午,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发生一起凶杀案,造成2死5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
惨绝人寰的南平惨案血犹未干,悲剧又在合浦重演,花季少年惨遭荼毒,再次刺痛国人神经。据报道,合浦凶案凶手杨某,40岁,早年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几年前患上精神病。三天前,杨某曾因一些纠纷用刀将邻居的头砍伤。年届不惑,从医经历,拿小学生下手……杨某简直就是南平惨案凶手郑民生的翻版!
暂时还没有证据表明,依样画葫芦的杨某是受到郑民生的“启迪”,但南平惨案发生之后,一些媒体以及某些社会精英对此的种种反应,确实值得人们深思与醒悟。回眸南平案,杀人者郑民生成了媒体追踪的“明星”,关于他的报道连篇累牍,铺天盖地,某些所谓的“剖析”给社会传达了这样的信息:郑民生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报复社会乃因际遇坎坷、命运多蹇、人生失意,是“社会不公”把他逼上杀人路,甚至有人还说“社会把好人逼疯了”。与此判若云泥的是,饱受丧亲之痛的受害者反而被淡漠了。数天前,郑民生一审被判死刑,他在庭上情绪一度失控,吼叫着要上诉,几度导致庭审陷入僵局。罪该万死的郑民生,面对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不但毫无愧疚与悔意,而且还鸣冤叫屈,天理何在?正义何在?谁又能说,他人性泯灭、顽抗到底的嚣张,与态度暧昧甚至抱以同情的“理性反思”没有干系呢?
合浦凶案发生之后,按照惯例,又会有某些“理性”声音泛起,从底层公民生存状态、精神病人管理现状,进而探及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声音,最终又可能汇成一个结论,杨某也是社会的牺牲品。
当杀人事件面向陌生人群(尤其是妇孺等弱势群体),这种“报复社会犯罪”确实需要穿透案件迷瘴,理性地剖析犯罪的深层社会原因,从而有的放矢,给转型期的失意者、正受社会遗弃的边缘人、社会底层群体更多的制度关怀,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避免复仇的畸形心理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与此同时,检讨体制之失,修补制度之罅,让社会平稳渡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社会矛盾尖锐期和社会问题多发期。但是,反思与检视是有前提与界线的,那就是千年不易的道德与正义底线。敬畏和尊重生命,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自古皆然的正义底线,是不容讨价还价的。
反思惨案原因,既不能把犯罪分子个人的罪行完全归咎于社会,把社会成因当作他们侵害他人权利、剥夺他人生命的正当理由,不能由此冲谈道德与非道德、罪与非罪、正义与非正义之大义,更不能混淆是非,不但对万恶的杀人者不予谴责与唾骂,反而滥施同情。要知道,丧失大是大非大原则,毫无节制地同情邪恶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它不但会对有犯罪倾向者产生强烈的心理暗示与示范效应:个人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社会发泄,用暴力手段报复社会,专拿弱者下手,滥杀无辜,“犯罪非我之罪”而不必负疚。从“杨佳案”、“南平案”到今天的“合浦案”,虽然动机不一、手段各异,但其邪恶之处不是一脉相承吗?更危险的还在于,它将消弭国家法治,颠覆社会伦理。当惨遭飞来横祸的受害者被放置一边,杀人者反而被原谅、被同情,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正义可言?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0-04/14/content_930530.htm